江南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小说网www.taramajima.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按照白圣之前的习惯来说,等待总是叫做厌烦的事情。

但是这一次,对于有关那个组织的信息,白圣却显得格外的有耐心。

或许在他看来,此时已经算是大敌当前,要是在这种时候都没有耐心去等待的话,等到真正和那个组织对上了之后,自己也并不一定可以稳压他们一头。

那个组织现在可以说是整个神界的寄生虫,要是不能一举把他摧毁,那么就和火烧野草一样,怎么除都除不干净。

不过守护者神宫的办事效率还是很不错的,有关那个组织所在位置的情报也并没有叫众人等太久。

上午十点半,海姆达尔手底下那群人就已经把所有有关那个组织的情报发给海姆达尔的邮箱里了。

海姆达尔看着邮箱里的情报,对白圣招了招手说:“来看看吧,该发的都已经发给我了,至于接下来要怎么做,就要你出马了。”

白圣走到电脑旁边,一边看着上面的情报一边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一次要我来打头阵吗?”

海姆达尔笑着摇头说:“不不不,并不是谁给你打头阵,而是这次行动,你就是海姆达尔。”

“什么?”

海姆达尔说出这番话之后,白圣心头一惊,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海姆达尔。

海姆达尔笑着说:“你没听错,这次行动你就是我海姆达尔,我会把我在执行任务时穿的所有东西都给你准备好,等到任务执行的时候,你就是我。”

白圣一脸不可思议的说:“你在开玩笑吧?”

海姆达尔挑了挑眉,看着白圣问道:“你觉得我这个态度像是在开玩笑吗?我最近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了,对于那个组织实在是抽不开身,正好现在你在,干脆就叫你当一天的海姆达尔。”

对此,白圣表示很无奈。

也不知道海姆达尔说的这句话到底是不是真的。

你说身为市长,每天事务繁忙也是正常,身为海姆达尔每天处理势力里的事情而焦头烂额也能理解。

可是不能理解的是居然用事情多来叫别人顶替自己参与作战计划。

这何止是没见过呀,不管是大希还是北欧,不管他们发展到如今已经发展了多少年,自始至终连听都没听说过有这么整的。

但是此刻的白圣和身在矮檐下已经差不多了,所以对于海姆达尔的这个提议,白圣也根本找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末世大佬在六零活得风生水起

末世大佬在六零活得风生水起

青山下的狐
末世空间系,冰系双系异能大佬夏至和丧尸王交战时丧尸王自爆,夏至带着丧尸王的木系异能穿越到了刚被亲奶打死的小可怜身上。 即便是换了身体,大佬依然是大佬。 穿越之初,夏至打了重男轻女的奶奶,废了的四叔胳膊,抢了奶奶的棺材和寿衣,让整个夏家的后辈为难产而亡的姐姐送葬。 在土匪窝里夏至捡到了年幼的赵景初,逃出生天后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给夏至当童养夫。” 夏至无奈,只好收留了无家可归的赵景初,就这样
言情 连载 69万字
我的房东是仙子

我的房东是仙子

我爱喝粥呀
自那遥远的灵山村走出,踏入繁华修士世界的我,因寻觅修炼之所而邂逅了一位如炎阳般炽烈,白玉般纯净无暇的绝世女房东。她姿容倾城,气度雍容,胸怀广大,犹如慈爱的大姐一般疼惜着这个刚刚踏入陌生修真界的菜鸟,有意无意间流露出的亲昵举止让人怦然心动。然而,在一个寂静而又妖焰升腾的长夜,我竟意外揭示了她深藏不露的秘密……
言情 连载 49万字
京圈亲爹求相认,认完骂我漏风棉

京圈亲爹求相认,认完骂我漏风棉

英英昭
现代计算机天才江天歌为国捐躯后,重生了。重生到自己的前世。 只是,这个前世有点惨:真千金的身份,却被恶意调包,被打被骂,被逼嫁给二婚家暴男,因反抗被打死,尸体还被卖去配冥婚… 江天歌:惨你爹爹的!弄死你们这些渣渣! 先闹个鸡飞狗跳;再揪出假千金,把她打回原形;最后把假爹假妈假哥假千金,都轮番虐一遍,打包送打牢! 而至于那亲生孩子丢了都不知道的不靠谱爹妈,江天歌不想认:我一个21世纪计算机天才,不当
言情 连载 89万字
真实影视:选择反派路后,我无敌

真实影视:选择反派路后,我无敌

咸鱼望月
诸天影视降临,蓝星有了武道,人人皆可成为穿越者和演员。 精彩的穿越人生会被诸天影视剪辑搬上荧屏并给以奖励。 前三次穿越,当过商人,警察,士兵,都无缘上诸天影视的杨天罡。 第四次决定违反国家提倡,混了黑道,喊出了:“我等了三年,就是想等一个机会”! 开局就被警察请去喝茶。 第四次,他穿越天剑世界,直接当了魔教教主,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 竟然成了最大反派,获得诸天影视大量奖励。 因为影响社会风气
言情 连载 66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
在女仆餐厅打零工被学长抓住了

在女仆餐厅打零工被学长抓住了

一定要吃波力渔趣
言情 连载 0万字